法院干警大會講話稿
繼續(xù)提升裁判文書制作水平。裁判文書是整個審判活動的綜合再現,關乎案件質量,關乎法院法官形象,關乎當事人的權益,不敢有絲毫的懈怠。院、庭長要切實負起監(jiān)督管理職責,一定要從篇章結構、遣詞造句,語法修辭、邏輯推理、實體處理等諸多方面進行全面把好審核關。加大日常審判流程監(jiān)控。要嚴格執(zhí)行案件審判流程管理規(guī)定,力求使每個案件在流轉過程中不耽擱,保障審判效率。同時,要嚴把案件節(jié)點審查,對延長審限案件、中止案件、鑒定評估案件納入審判考核,著力解決突擊結案、前松后緊的問題。
進一步強化判后答疑。民商事法官要清醒地認識到,民商事案件不能一判了之,在判決之后,要耐心聽取當事人的質疑意見和想法,區(qū)別情況有針對性的采取不同措施進行疏導,并從案件事實的認定、法律適用和事理情理等方面認真細致地做好當事人的息訴服判工作。
要在加強依法調解、積極化解矛盾糾紛上有新成就。一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訴訟調解工作。始終堅持“調解優(yōu)先、調判結合”的原則,牢固樹立“調解是高質量的審判,調解是高效益的審判,調解能力是高水平的司法能力”的思想觀念,將調解結案作為民商事案件的首選和工作辦法,對有條件的案件要盡量適用調解、協(xié)調等方式來處理,真正做到案結事了。同時,對不宜調解或調解不成的要及時作出判決。二要不斷總結法院調解的規(guī)律,探索出適合不同情況的調解經驗,提高法院調解的實際成效。要努力做到“庭前隨時調、庭中主持調,庭后庭長、分管院長協(xié)助調”;要努力做到對矛盾易激化的案件必調,對群體性的案件必調,有上訪苗頭的案件必調。
四要在提升司法能力上有新水平。結合 “兩評查”活動及法官下基層活動,加強對新情況、新問題、新類型案件的研究探討,豐富和培養(yǎng)民商事法官的司法實踐經驗,提高法官做群眾工作、協(xié)調利益關系、駕馭庭審、調解糾紛、化解矛盾的綜合能力。
五要在增強開拓創(chuàng)新能力上有新舉措。要以簡易、便捷、迅速、低耗為理念,不斷創(chuàng)新工作方法,規(guī)范民商案件繁簡分流工作,有效緩解審判壓力。民商事法官要不斷加強新法律學習,深入進行調查研究,把法律的精神與案件具體的事實結合起來,學會透過案件表面思考實質性問題,抓住問題的實質理解法律,全面了解案件,充分考慮案件誘發(fā)的原因、解決個案后可能引發(fā)的問題,防止一案引發(fā)多案、群體案、涉訴信訪案件。
六要在落實錯案責任追究制上有新要求。落實錯案責任追究制,實行獎優(yōu)罰劣、獎勤罰懶。將辦案質量好、辦案效力高的人放入重要崗位使用,將低效辦案、辦案質量低的人從重要崗位撤換下來。
——行政審判
我院行政審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新形勢下對行政審判工作要求相比,仍然存在許多問題與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有的案件審判質量效率不高,個別法官存在機械司法、就案辦案甚至存在偏頗等問題;有的司法能力不高,處理疑難復雜案件的能力不強,需要進一步提高業(yè)務素質;有的案件程序上出現瑕疵。比如,行政庭審查非訴行政執(zhí)行案件,要組成合議庭依法對行政機關做出的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審查,問題就出在這個“合議庭”上,按照上級法院要求,我們確實強調要加大人民陪審員的參審率,但是所有的合議庭都可以由人民陪審員參加嗎?人民陪審員參加的是一審訴訟案件的審理,非訴行政案件是訴訟案件嗎?最終我們作出的行政裁定書的合議庭成員竟然出現了人民陪審員,程序上嚴重出錯。這就是盲目的生搬硬套,審判人員疏于學習、疏忽大意,庭長把關不嚴。
二是對行政審判工作的調查研究不夠深入。近年來,行政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更為廣泛,新類型案件和審判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行政審判工作的難度越來越大,要求越來越高,迫切需要法官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針對新形勢下行政案件的規(guī)律和特點,研究制定應對的方案和措施。
三是有些行政機關負責人對行政案件抵觸情緒較大,不應訴、不出庭、不執(zhí)行的情況較為嚴重。新修訂的行政訴訟法已經對此做出了新的規(guī)定,雖然新法在5月1日起實施,但我們現在提前按照新法規(guī)定要求,捎帶提一嘴,涉及執(zhí)行的,執(zhí)行局要大膽適用新法規(guī)定,行政機關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社會影響惡劣的,可以對該行政機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拘留;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