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念劉和珍君》必修一
“嗚呼,我說不出話”,行文至此,作者又被悲憤所包圍,話到嘴邊哽咽住了,又找不到更好的方法來紀念劉和珍,以此表達作者無盡的悲憤和深深地歉意。
文章不是無情物,透過這幾句看似矛盾又反復出現(xiàn)的話,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這篇文章中潛藏著作者的感情──“悲”與“憤”(悲痛──憤怒──出離悲憤)。
6、本文除了寫劉和珍之外,還寫了哪些人?三·一八慘案后他們各自的動向如何?作者對他們的態(tài)度和感情怎樣?這樣寫有什么目的?
明確:寫了一些與人民為敵的人,如當局者、流言家、有惡意的閑人等,他們污蔑烈士,對此類人作者予以了抨擊和揭露。
還寫了一些麻木的民眾,如庸人、無惡意的閑人等,他們對烈土的犧牲比較淡漠,易于忘卻,對于這些人作者的態(tài)度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
可見作者寫作本文的目的除了要悼念在慘案中犧牲的愛國者劉和珍等人外,更深遠的意義應(yīng)在于評述慘案以此來鼓勵生者,激勵猛士,揭露敵人,喚醒庸人,評述慘案的教訓和意義等。而紀念劉和珍正是本文寫作目的的切入點。
7、試分析本文的表達方式方面的特點:
本文既要抨擊敵人,歌頌烈士,又要激勵世人;既要回憶烈士的事跡,又要評述徒手請愿,更要揭露敵人,粉碎讕言;無論涉及哪方面,魯迅的一腔悲憤都形諸筆墨。以單一的表達方式是難以勝任的。本文綜合運用了記敘、議論、抒情等表達方式,各有側(cè)重。第一層次以記敘為主,兼有議論;第二層次以議論為主,兼有記敘;第三層次以抒情為主,兼有議論。且無論記敘或議論都有強烈的抒情色彩。
敘述、議論、抒情的緊密結(jié)合,是雜文的寫作特點之一。一篇雜文往往是用敘述的方式,反映激烈的社會斗爭;用議論的方式,表現(xiàn)對事件的深刻觀察,對敵人的徹底揭露,對人民的熱烈支持;用抒情的方式,表達作者愛憎分明的感情,從而感染讀者,激勵讀者。如此把三者結(jié)合起來,就構(gòu)成了雜文的特殊形式。
本文正是將三者完美地結(jié)合在一起的。以第四部分為例:先敘述聽到噩耗,指出這一殺害出乎意料之外。在敘述中已經(jīng)表現(xiàn)了作者對事件的看法和對愛國青年無辜遇害的痛惜,對反動軍閥屠戮學生的憎恨。
接著敘述死者的身體上的傷痕又證明“這不但是殺害,簡直是虐殺”,罪證俱在,無可狡辯;而反動學者文人散布“流言”,說請愿者“受人利用”,為他們的主子掩飾罪惡。這里不單是事實的敘述,也有對事實的分析,包含了作者的態(tài)度。
至此,作者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悲憤,寫道:“慘象,已使我目不忍視了;流言,尤其使我耳不忍聞。”這句話既表明了作者的態(tài)度,又抒發(fā)了作者的感情。極度的悲憤使作者忍不住問自己:“我還有什么話可說呢?”當然,這是作者感到說不出話,而非真無話可說。于是他以最大的憤怒,發(fā)出革命的號召:“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發(fā),就在沉默中滅亡!边@是精辟的議論,也是戰(zhàn)斗的抒情。